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信阳日报 阅读次数:1289 发布日期:2018-01-22
蛮横“老赖”在小店赊欠烟酒钱,被起诉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归还欠款。1月11日,平桥区法院执行局依法运用强制执行手段执结此案。
被申请执行人朱某多次在申请执行人王某经营的小商店内购买烟酒。2005年10月7日,经双方结算,朱某共拖欠王某烟酒款8340元。该款项经王某多次催要,朱某均拒绝支付。后王某向平桥区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朱某应付王某货款8340元,但朱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王某遂向平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孙斓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在1月11日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商谈。商谈中,朱某表示钱已经还过了,执行干警孙斓向朱某解释,已经还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现既无还款收条也无还款证据,扣除王某认可的2000元,余款必须支付,现在判决已经生效,应当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朱某仍拒绝履行,甚至在办公室扬言宁愿坐牢也不履行判决义务。
因朱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决定对朱某司法拘留。刚把手铐给朱某戴上,朱某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大转弯,申请法院再给半小时时间,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朱某立即给其儿子打电话。半个小时后,其儿子将6000余元送到了执行局办公室。王某当场领取执行款,对朱某表示谅解。因朱某已履行了判决书义务,并认错悔改,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