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阅读次数:1291 发布日期:2018-01-26
今天清晨,寒风凛冽,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30余名警力,冒着严寒,对被执行人胡某依法强制迁出房屋。经过严密部署、迅速行动,上午11:30许,强制迁出顺利完成,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法律的威严得到捍卫和彰显。
原告王某诉被告胡某山、胡某杰、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桓台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7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须于2014年10月11日前向原告付清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山、胡某杰、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传票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到庭履行法律义务。为此,桓台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杰名下所有的位于桓台县云涛生活区的房屋(带储藏室一间)依法评估、拍卖,经过拍卖机构三次发布拍卖公告,最终因无人竞买导致流拍,最终以最后流拍保留价435240元作价折偿全部债务。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山、胡某杰应当将上述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但被执行人一直采取消极躲避的方式对抗执行,在收到抵债执行裁定书后仍不履行,桓台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强制执行。
早上8时许,室外的气温只有零下7℃,桓台法院执行局干警不畏严寒,迅速集结,下达强制执行部署和预案。集结完毕后,警车出动,奔赴执行地点。
8:40许,执行局干警到达执行地点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此时,被执行人胡某杰还在睡梦中,在强制开锁的过程中,胡某杰被惊醒,主动打开了屋门。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同意配合强制迁出。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像,然后组织搬家公司将屋内物品搬至指定地点。最终,经过一上午的工作,迁出顺利完成,房屋终于实现了移交。
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关系到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更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护。桓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树立法治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坚决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