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1544 发布日期:2018-01-05
为全面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下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洪江市法院在洪江市市委、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一是率先出台联合惩戒若干意见。在中央和省里出台联合惩戒意见和规定后,该院就法院工作二上常委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实行联合惩戒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增加执行辅助人员、将执行救济金从10万增加到20万元等决定,2月27日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加其失信成本,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二是签订了三类目标考核责任状。制订绩效考核细则,纳入到洪江市所有单位的大绩效考核(一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考核(二类考核),同时将洪江市直机关、驻洪单位、各乡镇共89家单位纳入到三类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是成立了联合惩戒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洪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子顺任组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公、检、法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
四是加大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宣传力度。该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传媒平台多渠道、多维度宣传诚信文化,及时传播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各项重大举措,全方位展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效果,湖南日报对洪江市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作了专题报道,新湖南客户端、新浪、湖南长安网等各党报、网络媒体进行报道转载;同时,湖南省高院在《湖南审判研究》刊发推广洪江市法院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五是成绩斐然。《意见》实施后,该院将1196名失信被执行人和88家单位法定代表人纳入老赖黑名单,并推送到市政府、市直机关、各乡镇。并于5月24日组织召开全市联合惩戒大会,会后第二天,某局职工黄某某即主动找到法院,缴纳为别人担保的10万元债务;某乡镇副职王某某在大会后不久交纳了执行款15万元,并作了深刻检讨;某局一副职已被免职。促使各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和履行各类案件120余件,标的到位四千多万元,其中去年同期结案307件、到位标的额600万元,今年同期结案558件、到位标的额1亿1千多万元,执行实际到位标的额增长20倍,全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80件,执结784件,分别同比增长121.72%、83.28%,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