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东南网 阅读次数:1188 发布日期:2018-01-08
1月4日,福建省环保厅对外公布2017年第三批31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因有严重环保问题的厦、漳、泉、龙14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并责令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限期整改。
据了解,2017年5-11月,福建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7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发现了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为依法惩处违法排污企业,省环保厅决定将31个突出环境问题列为当年第三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其中包括厦门3家、漳州4家、泉州4家、龙岩3家。
此次厦门3家环保问题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分别是集美区的张体方表面处理厂,存在着非法小电镀,排放废水中总铬、总铜浓度均严重超标;海沧区的厦门干杯工贸有限公司,存在着排放废水中总铬浓度严重超标;同安区的林永和电镀厂,存在着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中pH值、总锌浓度均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