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三秦都市报 阅读次数:1610 发布日期:2018-03-14
被司法拘留12天后,“老赖”魏某做检讨并交付80万元案款后,莲湖法院提前解除了拘留,变更措施对其罚款5万元。
2014年5月,魏某以朋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103万元,2015年12月支付利息3万元后再不还钱。王某多次索要未果,于2017年9月向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给魏某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办案法官通过以车找人,2月24日下午,在养生会馆一处隐蔽包间里找到魏某,因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魏某被处以15日拘留。3月7日,魏某在拘留所呆了12天后,终于做了检讨认识到错误,交付了80万元案款,承诺剩余部分将筹款,法院随即提前解除拘留,变更措施对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