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西部网 阅读次数:1156 发布日期:2018-02-07
开宝马却当起“老赖”,在外欠款21万不还。今天(2月6日),莲湖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老赖李某国在其家中拘留。
2012年8月,52岁的李某国承包了米脂县金泰化工厂罐廊工程,并将工程中钢结构的劳动安装分包给了河南省舞阳县小伙池占红,双方约定劳务费用70万元。之后池占红带领30多人自2012年9月到2013年5月完成了钢结构的安装,李某国支付了45万元,2016年4月前支付4万元,但仍欠21万元。
此后,李某国不见面也不接电话,同年7月,池占红向莲湖法院起诉。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时,李某国也不到庭而法庭缺席审判。同年12月,莲湖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由被告李某国支付原告池占红劳务费21万元。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国仍没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
2017年1月16日,申请人池占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莲湖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国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李某国仍无动于衷,一直逃避。在这期间,李某国因债务抵账获得一辆宝马车,并将车过户在其妻子名下逃避法律制裁。同年12月13日,莲湖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国纳入失信名单。
2018年2月6日,莲湖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国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