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东方今报 阅读次数:1597 发布日期:2018-03-12
3月5日上午,刘某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还清了欠款3.6万元。
2016年年底,刘某与秦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到还款期限后,刘某还是毫无动作,秦某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刘某在十日之内返还秦某欠款3.6万元。判决文书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而且活不见人。随后,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局干警出动,多次对刘某的家进行蹲守,还是没有发现被告的任何踪迹。执行干警将刘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时将公告贴进了他们所居住的小区以及工作单位。
据刘某称,他需要去外地出差,没想到高铁票无法购买,认识到了限高令的厉害之处后,便主动联系秦某商量着前往法院上交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