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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次数:1059 发布日期:2018-01-24

  农民工任开华(右一)两年前被拖欠3万多元工资,如今他一边在河北打工,一边等待二审法院开庭通知,在河北与北京之间奔波。

  

  (照片为任开华提供)

  临近春节,又到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发期。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大批农民工从边远贫穷山村来到城市打工挣钱。但是,由于这些外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不够健全、维权成本高、法律援助不力,以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较为淡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农民工为维权历尽艰难,最后却不了了之,成为无头案。这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还埋下了社会隐患,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

  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都会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这些年,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大了执行力度,一些机构与组织也因此受到处罚,但欠薪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那么,当前导致农民工被欠薪的原因到底有哪些?从根本上杜绝欠薪的发生,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欠薪屡禁不止

  农民工任开华的漫漫“讨薪路”已经走了两年有余。今年41岁的任开华,老家在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天堡寨村,因为家有年长的父母和两个尚在上学的孩子要抚养,7年前,任开华跟着亲属来北京打工,在工地上搬过砖、拉过水泥,建筑小工的活基本都干过。2015年3月份,任开华辗转来到四川省遂宁市中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炼焦化学厂能源研发科技中心项目处工作,当起了水暖班班长。

  当年8月份,工期结束,任开华和另外5名工人却没有拿到余下的工资。“原先和项目负责人约好一天260元工资,陆陆续续干了5个月的活,总共拿到手的就5000元,欠我3万多元没有给。”任开华每次提起工资,公司就一再拖延,从10月份拖到11月份,再到年底,工资还是不见踪影。

  第二年过完春节,工资的发放依然杳无音讯。工人们觉得不能再干巴巴地等待,2016年3月份,6名工人找到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接待他们的律师建议:先回去找证据,再准备打官司。

  要找到证据并不容易,任开华等6人甚至难以证明自己是遂宁市中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员工。虽然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合同掌握在施工单位手上,工人们也从没有交过保险。在律师的帮助下,工人们最后找到一张没有单位盖章的工资公示表,一份电话录音,其他结过工资的工友写给公司结清工资的单子及银行对账单等,这些零零散散的证据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

  经过漫长的劳动仲裁,2016年8月份,除任开华以外的5名工人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血汗钱”。但由于施工单位刁难,如今,任开华还在等待二审法院开庭通知,被拖欠了两年多的3万多元,不知道何时能拿到手。

  任开华的讨薪案例,并非个例。多年来,农民工被欠薪的新闻屡见报端,尤其是每到岁末年初,更是牵绊着大众的心。作为户籍在农村却到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为城市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却屡屡被欠薪,“劳无所得”,成为让人无法忽视的社会性问题。

  原因错综复杂

  “农民工被欠薪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着种种现实原因。”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于帆说,症结之一在于用工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并不能承包工程项目,但在工程建筑领域,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问题屡禁不绝,导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很长的债务链,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厘清,农民工讨薪时面临房地产开发方、承包方、施工方相互推脱,欠债找不到还主。

  从农民工自身来看,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权利意识缺乏,也让其成为“容易受伤的人”。很多农民工刚一来到公司,在没有签订任何保险或合同前提下,就开始干活,一旦需要走法律程序,手里的证据特别少。“有的工人在欠条上把自己的名字签成在家里的小名,直接失去法律效力。”于帆说,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低,没有多少选择权。有些老板故意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农民工一旦有要求,就直接辞退。

  而且,一些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办事。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工单位给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并且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以任开华为例,在工地干活几年,他却从来没有按月领取过工资,甚至连施工单位究竟欠自己多少钱,也只能回答出一个3万多元的大概数。“都是口头约定,负责人什么时候手里有钱了就给我们发点零花钱。”任开华说。

  “对欠薪企业处罚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欠薪屡禁不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于帆说,目前企业欠薪的违法成本偏低,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法院只能责令其支付工资,并且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对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结果还可能会不了了之。

  与企业违规的低成本相比,农民工讨薪的成本却高得多。要走完一整套法律程序,快则五六个月,慢的需要几年。虽然法律援助案件不收取律师代理费,但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吃、住、行等方面还是会花费不少。

  规范用工制度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力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越来越多的民间律师事务所和官方法律援助中心开始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纠纷,近年来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人社部数据显示,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上,2016年全年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32.3万件,追发工资待遇350.6亿元,使得欠薪案件和金额均较上年下降。统计局监测调查显示,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下降14.1%。

  但是要从根本上化解农民工被欠薪的难题,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于帆建议,首先要规范用工制度,禁止层层转包、遏制“垫资制”。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拖欠工资企业的打击力度,采取“黑名单”方式,企业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将来企业参与的招投标一定会受到限制和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9月份,人社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符合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应当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若被列入“黑名单”,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还要面临列入“黑名单”期间的联合惩戒措施和社会信用评价降低,可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还有专家建议,应该尽快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金额较大、一时间筹集不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用来垫付部分工资或给农民工提供部分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要想彻底治理农民工被欠薪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机制,将立法、执法和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让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