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宏网 阅读次数:1312 发布日期:2018-01-25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北京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保暖保供保民生工作”会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北京市决定立即开展供暖供气价格重点检查。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供暖供气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此次供暖供气价格重点检查,由各区价格监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到2018年3月20日结束(如有变化,随时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各区要立即采取行动,组织部署精干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关注价格、库存数量、库存周期变化等情况。
加强供暖供气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各区要深入检查供暖企业的价格及收费行为,对企业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推迟供暖、不供暖、供热温度不达标、提前结束供暖而收取全额供暖费的行为,强制提前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或强制收取供暖增容费的行为,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扩大范围收取供暖费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切实规范“煤改气”、“煤改电”领域价格收费行为。各区要深入检查“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价格及收费行为,对在工程设计、建设、改造、安装过程中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收费的行为,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对涉及供暖供气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各区要认真快速办理,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巡查、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办理,搜集甄别违法线索,掌握分析违法动向,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供暖供气市场价格秩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要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