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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今年首起拒执案宣判 福安老赖欠款80万元获刑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宁德网 阅读次数:1692 发布日期:2018-01-25

  1月17日,福安市法院参加由省高院组织的全省执行统一行动,此次行动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担任指挥长。福安市法院参加此次统一行动,在网上直播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一名老赖获刑。据悉,该案是今年宁德首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

  据介绍,早在2016年11月份,福安市法院曾作出一项民事判决,判决刘某、谢某偿还缪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支付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经缪某申请执行,福安市法院向刘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刘某未如实报告其财产情况。

  去年8月,福安市法院决定对刘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执行后,刘某仍不执行该生效民事判决。公诉机关以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公诉至福安市法院。福安市法院于1月17日公开审理此案,判处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