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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建立治污信用》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环境报 阅读次数:1192 发布日期:2018-01-24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用雾炮车等工具人为干扰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现象?笔者认为,直接原因是地方政府希望在环保考核中取得一个好的考核成绩,因此不惜以身试法。这种弄虚作假行为的背后,反映出了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缺乏基本的诚实守信,本质上是对实施污染攻坚战没有足够的信心与定力。

  这种信心与定力的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督进展少,问结果多。二是战略战术配合不协调。政府负责人及决策者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特别是实施“大气十条”和相关具体方案及措施时低标准、松尺度。三是相关切实可行的机制制度还未健全。四是政府保障力度仍存在欠缺的情况,导致对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污染攻坚战支持乏力。五是宣传力度不够。地方媒体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现实性、民生性意义宣传解释不够,只一味盯着数据变化,报喜不报忧,断章取义,导致舆论导向存有偏差。

  要防止类似环境监测违法违纪行为再次发生,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必须建立起治理污染的信用,让群众能看到政府部门建立起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自信与决心。

  一是增进政府信用度。在法治社会愈来愈健全的同时,信用政府建设迫在眉睫,很多地方政府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但在形成敬畏法律的前提下,时有违背人民群众承诺的事情发生。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规定,上级政府要严格追究下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和决策者没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主要主体责任。这是增进政府信用最根本的保障。

  二是部门分工真抓实干。各地“大气十条”及其实施方案均明确了工作任务,一定要咬定目标不放松,脚踏实地打好每一次战役,实施好每一次专项行动和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要拧成一股绳,形成治污合力。

  三是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此举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城市建设进入真正实施阶段。要抓抢机遇,积极参加诚信城市示范建设具体工作,要积极参加标准制定工作,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工作指标争取纳入信用城市示范建设考核指标之中,要进一步优化气、水、土壤等“国考”指标,力争早日纳入信用城市考核指标之中。

  气、水、土壤的“国考”有如每年一度的“高考”,不仅考核学生的文化功底,还要考核他们的诚信。高考暂时不会取消,“国考”肯定还会在不断优化的基础上予以延续。所以,各级被考核的政府负责人或决策者们必须建立起治污信用,这样才能最终打赢污染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