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陕西新闻网 阅读次数:1233 发布日期:2018-02-28
2月26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接到省公安交警总队和省法院执行局指令,安康市石泉县公安交警大队通过指挥中心预警布控平台发现一辆涉案陕A860AD路虎神行者车辆。10:26分,该大队指挥中心向城关中队下达拦截该涉案车辆的命令,随即巡查交警将该车拦截。
究竟是因为什么案子引起的呢?原来是担保人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而引发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13年1月,山东省曹县人孔某与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2万元用于购买路虎神行者2越野车一辆,期限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陕西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诺为借款人孔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日,孔某与其妻赵某为抵押物共有人与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车辆抵押物合同》。双方在莲湖区公证处为上述借款和抵押物合同进行了公证。然后,银行将32万元发放给孔某。
借款到期后,被告孔某与其妻赵某向银行偿还尚欠40180.39元未还。2016年10月,陕西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被告孔某代偿40180.39元,使该笔借款已还清银行。接着,担保公司向莲湖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追偿孔某与其妻赵某承担该债务。
莲湖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孔某与其妻赵某无正当理由而缺席。2017年8月,莲湖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孔某与其妻赵某支付原告陕西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息40180.39元。宣判后,2017年11月该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2月7日,法院受理了该案的申请执行。
2018年1月,莲湖法院向被告孔某与其妻赵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孔某仍未履行判决。2月12日,依法将孔某名下陕A860AD路虎神行者车辆予以锁定查封手续,并通过联动机制将该涉案车辆由交警总队予以布控。
经交警询问,驾车者不是涉案车主,而是涉案车主孔某因欠他钱抵押的财物。当天上午12点,莲湖法院执行局组织警力赴石泉县公安交警大队,下午17点办理了扣押涉案车辆的移交手续后,于当晚22点返回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