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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花400万拍下房产无法入住 法院强制清场拿下“老赖”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次数:2422 发布日期:2018-01-29

  去年,市民蔡女士在网上拍到了一套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房子,并且办齐了相关手续,但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连房门都进不去,原因是案外人谢某以租期未满拒不搬离。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手”,联合辖区派出所、人大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对“老赖”进行了强制搬离。

  网拍的房子无法入住

  深圳法院去年受理了一起银行申请执行抵押物案件,被执行人刘某位于深圳宝安西乡玉湖湾花园的房产被依法拍卖。蔡女士去年7月份花400多万拍到了这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在实际收房的时候,遭到了谢某等人的暴力阻扰。谢某等人以房产已出租给他,租期未满为由,组织人员长期住在屋内,拒不搬离。无奈之下,蔡女士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交付。法官多次与谢某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拒不搬离。

  占有房产借口不成立

  原来,强占房产的谢某与原业主刘某在2015年4月2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报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但这套房产在2015年2月已经抵押给银行,抵押在先,租赁在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不存在。

  后来,蔡女士收房时,谢某又拿出了一份8年期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同样是2015年4月2日,但到期日为2023年4月2日,这份合同没有备案,法院认为抗辩理由不成立,于是张贴了搬迁公告,责令强占房产人员限期迁出。

  法院强制清场拿下“老赖”

  2018年 1月23日,深圳法院毅然出手,派出5辆警车,执行局干警及司法警察31人,联合辖区街道派出所民警20人,在执行局副局长吴兰桦的带领下,邀请人大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奔赴现场进行强制搬离。在清场过程中,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了强占人员谢某、刘某到场,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现场的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锦花表示:此次强制清场活动,对那些所谓的“老赖”或鸠占鹊巢的人,敲响了一次警钟,展示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