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景宁县府办 阅读次数:1184 发布日期:2018-02-24
老板欠22名职工24万余元血汗钱,来法院后得知自己要担责便借打开水为名逃跑,法院对他说服教育后他去而复返,然而这名老板态度强硬、拒不执行。日前,法院将他送至拘留所后他的妻子立即送来欠款,这场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执结。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2月,在法院的调解下,镇江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邓某等22名职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7年12月20日前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4万余元。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义务。
无奈之下,今年1月,邓某等22名职工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该案的执行承办法官曹涌立即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及生产原材料,并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付某,向他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劝说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迫于法院的执行权威,1月22日,付某主动来到法院商谈履约事项,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详细了解了自己要承担的执行责任后,他竟向执行人员谎称需要打开水,借机逃跑了。
面对付某抗拒执行的行为,曹涌马上拨打电话再次郑重告知付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以及抗拒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法官的说服教育,付某返回了法院,主动承认了错误,但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告知财产状况。于是,法院依法对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将他送至拘留所。
付某的妻子闻讯后次日就赶到了法院,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当日即把拖欠的共计24.1万元的执行款汇到了法院账户。
确认执行款到账后,曹涌立即电话联系22名职工,集中发放案款。“谢谢曹法官帮我们拿到工资。”领回工资后,职工王女士握住曹涌的手,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