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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尚店镇崔记川西冒菜馆【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6-0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4]35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市尚店镇崔记川西冒菜馆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1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尚店镇崔记川西冒菜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5B7PA9P

法定代表人姓名 崔永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855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5-27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