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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万众美食餐饮服务店【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数据更新时间: 2021-10-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字[2021]第111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1年9月17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崔东晓、张丽丽对舞钢市万众美食餐饮服务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1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其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情况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内容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的有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元罚款,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万众美食餐饮服务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9FKC367N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严伊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302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0-14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