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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维肭斯娱乐会馆(谢小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数据更新时间: 2022-04-2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文综罚字〔2022〕4号
违法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放映、广播其作品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罚内容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放映、广播其作品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88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维肭斯娱乐会馆(谢小力)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9FTCCP9P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谢小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803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8
处罚有效期 2023-04-18
公示截止期 2023-04-18
处罚机关 舞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D3751XP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D3751XP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