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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轻语栖花里化妆品店【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数据更新时间: 2024-12-0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平舞卫公罚﹝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邢爱乐开设的舞钢市轻语栖花里化妆品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杨璐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轻语栖花里化妆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9LE522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邢爱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752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09
处罚有效期 2024-12-09
公示截止期 2027-12-09
处罚机关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0U016415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0U0164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