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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广普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数据更新时间: 2024-12-1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4〕170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市广普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和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广普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10481MA47H20T6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琼睿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4044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04
公示截止期 2027-12-04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 1